山西严格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024-11-30 03:35:36 admin

日前,山西生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严格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在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规范通知》(以下简称《考核定级办法》《评分方法》)的基础上,对山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煤矿

在管理体系等级设定方面,安全《考核定级办法》将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标准二级、化工三级3个达标等级。山西生产山西将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严格二级2个达标等级,规范并明确指出未达到一级、煤矿二级的安全为不达标。

在基本条件方面,标准山西在《考核定级办法》基础上明确,化工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山西生产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不得考核定级;未开展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的煤矿,不得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

在考核标准方面,山西明确,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标准按照《评分方法》规定执行;省内对《评分方法》的基本要求有更严规定的,依照省内规定执行。

此外,山西还明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申报一级及直接延期的煤矿由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初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申报二级的煤矿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初审,省应急管理厅组织考核定级。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现场检查,未通过一级考核但符合二级标准的申报煤矿,向省应急管理厅提出二级申请后,省应急管理厅可直接认定为二级。

山西要求,已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要按照《评分方法》基本要求,加强动态管理,强化动态达标,持续保持考核定级时的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水平。市县应急管理局要按照《考核定级办法》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的监管,该降级的降级,该撤消等级的撤消等级。对无等级未申报、经考核不达标或被撤消等级的生产煤矿,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经整改达标后向初审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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