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处理未成年人犯罪要宽严相济 非司法纵容

2024-12-01 12:17:20 admin

­  中新网12月28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28日表示,最高罪宽纵容对于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检处济非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成年做到宽容不纵容,人犯关爱又严管,严相但并不意味着只要是司法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就一律从宽甚至不予追究,坚持教育、最高罪宽纵容感化、检处济非挽救,成年不是人犯司法纵容。

­  最高人民检察院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严相有记者提问“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司法校园欺凌行为如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此,最高罪宽纵容史卫忠作出解答。检处济非

­  史卫忠指出,成年对于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处理,切实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一味单纯地惩罚和打击,对未成年人的消极作用明显,并容易造成交叉感染和重新犯罪,因此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和刑事处罚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是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就一律从宽甚至不予追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不是司法纵容,也不是否定和排斥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必要时依法予以惩治也是一种教育手段。

­  他进一步表示,具体讲,在办理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会根据犯罪原因、犯罪情节和后果等具体情况依法处理、区别对待。在对情节轻微,属于初犯偶犯,认罪悔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从轻处理的同时,对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等案事件发生。比如,重庆周某飞、卢某等人抢劫案、甘肃高某某投放危险物质案,就很好地展示了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对宽严相济政策的把握。

­  他最后强调,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无论怎样处理,最高检都会积极地对其进行帮助教育,既不会不教而轻,也不会不教而罚。

责任编辑:郑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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