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培合同约定不明 消保委悉心调解化纷争

2024-12-01 11:30:08 admin

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近日,驾培解化记者从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获悉,合同江阴市消保委顾山分会成功调解了一起驾培合同纠纷。约定

据悉,不明江阴市的消保心调李先生在2019年7月到某驾校报名考驾照,因工作及疫情原因未及时与驾校联系学习考试,委悉也一直未接到驾校的纷争考试通知,后李先生要求驾校退款,驾培解化驾校却表示要扣除一定手续费。合同李先生认为不合理,约定来到江阴市消保委顾山分会寻求帮助。不明

接到投诉后,消保心调顾山分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驾校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委悉驾校负责人表示,纷争李先生当时与他们签订了驾培合同,驾培解化合同上写明了校方出具的相关考试说明,学员需通过模考等前期准备工作后才能申请考试,若报名后退款则需承担一定的手续费用。李先生则表示自己未收到与驾校签订的驾培合同,对驾培合同具体情况完全不知情。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指出,驾校存在签订合同后未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双方各一份合同的问题,才导致消费者对合同具体细节情况不了解。经工作人员调解,驾校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向李先生表达了歉意,并同李先生达成和解,双方重新签订了驾培合同。

在此,江阴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商家应该在法规条款的规定下更好的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有合同依合同,有规定按规定,这样既能维护商家的利益,又能确保消费者的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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