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国家发改委发布,支持这类企业→

2024-12-01 13:56:06 admin

在公开征求意见4个多月之后,利好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发改通知》(发改外资规〔2024〕1037号,以下简称《通知》),布支积极支持行业地位显著、持类信用优良、企业对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利好优质企业借用外债。本次《通知》将自2024年7月29日起施行,发改有效期截至2029年7月29日。布支

这是持类继2023年《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发布后,再次对境外融资的企业明确支持政策。基于此,利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推动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发改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布支支持优质企业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持类同时充分发挥外债资金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国际循环质量等方面的企业积极作用。

“外债资金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有助于缓解资金压力,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外债资金的使用也有助于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促进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各地发展改革委应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传和指导,帮助企业了解外债借用的相关政策和流程,引导企业合理、合规地借用外债资金,促进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对中国工业报记者表示。

支持优质企业借用外债

企业借用外债特别是中长期外债是我国有效利用外资、扩大双向开放的重要内容。完善外债管理和服务是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要抓手,对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维护经济金融发展稳定、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指出,积极支持行业地位显著、信用优良、对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现阶段重点支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符合《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56号令)等有关规定要求;

●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

●近一年营业收入规模排名行业前五,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企业国际信用评级为投资级(BBB-及以上)或国内信用评级为AAA;

●最近三年,(1)未发生境内外债务违约且不存在处于持续状态的延迟支付本息事实;(2)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如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在接受中国工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企业借用外债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具体体现为以下三方面:

一是可以补充资金缺口。对于实体经济而言,资金是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企业借用外债可以弥补国内资金的不足,为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推动其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加强市场开拓等。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借用外债,企业可以更好地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有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是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外债资金可以用于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动实体经济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这将有助于提升中国实体经济的整体质量和效益。

“作为各地发展改革委,应鼓励金融机构与企业加强合作,推动产业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探索创新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元化、更高效的金融服务支持。但要注意的是,在鼓励企业借用外债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外债风险的防控和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外债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企业能够按时还本付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王鹏认为

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间公平竞争

《通知》在借用外债方面,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设计主动条款避免竞争扭曲,务实灵活调整优质企业界定标准保证竞争效率,引导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从支持对象看,《通知》明确指出‘积极支持各类所有制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确保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不同所有制的优质企业都能得到政策支持,在降低风险的同时最大限度保证竞争公平性。”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陈大鹏和王泽荣在解读《通知》时表示。

对此,王鹏亦持相似观点。他认为,“积极支持各类所有制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对各类企业的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它们通常拥有较大的资产规模和较强的信用背书,因此更容易获得外债融资。这一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的资金实力,有助于它们在国内外市场进行更大规模的扩张和并购,从而巩固其市场地位。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这一政策则是一个重要的突破。过去,由于种种原因,民营企业在获取外债融资方面面临诸多困难。而《通知》的出台,意味着民营企业在借用外债方面将享有与国有企业同等的政策待遇。这将极大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从而为其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民营企业将能够更加灵活地运用外债资金进行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国际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对于外资企业而言,这一政策也将带来积极影响。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经营多年,对中国市场和消费者有着深入了解。借助这一政策,外资企业可以更加便捷地获取外债融资,用于其在中国的业务拓展和创新发展。这有助于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实现更大发展,并与中国本土企业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

“总体而言,《通知》的出台将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有助于推动中国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并为全球经济的稳定增长作出贡献。”王鹏表示。

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曾举行中资境外债市场与政策交流会,已明确透露出加强对重点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支持力度的政策方向。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实施《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企业中长期外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企业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券以及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等融资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地缘政治风险显著上升的背景下,《通知》的出台对提升跨境投融资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该政策通过简化优质企业借用外债的审核要求和流程,提高了跨境投融资的便利化程度,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中国市场。”袁帅指出。

王鹏认为,一方面,《通知》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这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和选择空间。这将有助于降低企业对单一融资渠道的依赖,提高其融资的灵活性和稳定性。同时,这也将向国际市场传递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积极信号,增强外资对中国市场的信心和预期。另一方面,《通知》的实施将有助于优化外资结构。通过支持优质企业借用外债,可以引导外资更多地流向实体经济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关键领域。这将有助于提升中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除了《通知》,我国还能采取什么措施继续加大吸引外资投资力度?王鹏认为: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外资审批流程和时间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监管力度,保障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机会;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增强外资企业的投资信心。

二是扩大市场准入。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范围,放宽外资在更多领域的准入限制;加大教育、医疗、养老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吸引更多外资进入这些领域;推动已宣布的外资准入政策抓紧落地见效,提高政策执行力和透明度。

三是加强国际合作与沟通。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多边贸易体制和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加强与主要经济体和国际组织的沟通协调,共同应对全球经济挑战;举办国际投资论坛、展会等活动,展示中国投资环境和合作项目,吸引更多外资来华投资。

外债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责任突出、使命重大,未来应顺应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围绕国家战略需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企业发展诉求,进一步推进中长期外债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升利用外债质量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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