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额回报引诱350多人参与“丙丙团”传销组织 山东一男子被公诉

2024-12-01 17:16:28 admin

       山东蒙阴县一男子加入“丙丙团”网络传销组织后,丙丙团积极发展下线353人,高额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许某某涉嫌组织、回报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提起公诉。引诱



       2015年4月29日,多人东男王某某(已判决)注册成立广西丙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传同年10月31日“丙丙团”APP正式运营。销组2019年5月3日,织山王某某在“丙丙团”APP推出“术权积分”及相关活动,丙丙团许以高额回报,高额利诱会员发展下线加入。回报


       会员通过购买最少500元“术权积分”参与相关活动,引诱并通过虚拟“挂卖”方式获得静态收益,多人东男同时可获得“拉人头”返利的参传资格,下线会员通过扫描上线会员二维码获得购买“术权积分”资格,销组形成稳定的上下线层级关系,上线会员能够获得第一层下线会员购买“术权积分”金额5%作为动态返利,在推荐4名第一层下线会员买“术权积分”后,可获得第二层下线会员购买“术权积分”金额3%作为动态返利。


       王某某通过整数提现、延长提现时间、“对公余额”等方式,限制会员提现、退出。


        2019年6月份,被告人许某某加入上述“丙丙团”APP成为会员后,积极发展下线会员,截至2020年3月案发时,共发展下线达9层级353人。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许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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