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生化提示性公告

2024-12-01 12:14:57 admin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安徽准确和完整,丰原没有虚假记载、生化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提示

2008年5月4日前后,安徽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开展对中国的丰原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在美国市场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生化反倾销调查期为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提示反补贴调查期为2007年全年,安徽本公司在上述调查期间是丰原中国对美国出口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企业之一。

近日公司收到了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生化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初裁,自2008年11月13日起对本公司出口的提示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征收134.75%的反倾销税率。

本公司生产的安徽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约有7%左右出口到美国市场(2007年度约1.1万吨左右,销售额约927.48万美元),丰原占本公司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出口总额的生化比重较小。本公司曾于2008年10月7日以2008-033编号发布提示性公告,披露美国商务部对我国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做出反补贴初裁,自2008年9月15日起对我公司出口到美国的上述产品征收高达97.72%的反补贴税率,实际上从那时起,我公司上述产品已无法出口到美国市场,本次美国商务部对我公司的柠檬酸及其盐类反倾销初裁并没有进一步增加我公司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出口到美国市场的压力。公司已从美国商务部公布反补贴初裁结果开始,积极开拓亚太、南美及欧盟等地区的市场,扩展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以弥补此次美国征收反补贴、反倾销税给公司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出口带来的影响。美国商务部将于2009年4月3日对本案做出反倾销终裁。如果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都肯定,来自中国的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对美国国内行业造成损害,则商务部将公布最终指令。最终裁决结果公布后本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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