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改签“有罪”与航班延误有理

2024-11-28 15:50:14 admin

  为什么我花钱购买的有罪特价机票不能改签?为什么要求退票只退还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而机票款却不归还?据新华社报道,退改北京律师刘家辉因为一张特价机票,签航把南方航空公司告上了法庭,班延诉状直指航空业“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的有罪行规是“霸王条款”。

  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到底算不算霸王条款?问题不在于能不能退改签,退改而是签航在退改签的标准由谁来制定。一般而言,班延航空公司规定四折以下是有罪特价机票,这个标准的退改依据是什么?谁来制定折扣票价的适用标准,对低票价设置限制?谁来明细航空公司关于不得“退改签”的签航免责条款?如果仅仅是航空公司一家自主设定,以航空公司之垄断地位,班延以及动辄价格同盟的有罪癖好,难免不“霸王”——没有监督、退改制衡,签航没有协商、互议,少有企业能抵制身为“霸王”的诱惑,航空公司退改签“有罪”的思维也在所难免。

  与退改签“有罪”相对应的,是航班延误有理。为什么航班总有延误?因为极端天气频发;为什么天气晴朗,飞机仍然晚点?飞机飞行线路上遭遇雷雨;为什么大半个中国天气晴好,飞机还是要晚点?因为流量控制;为什么总是有流量控制?因为乘飞机的人太多了,航班增长太快,航路拥挤——原来,航班延误不怨航空公司,怨消费者。

  无论怎样的游戏规则,总是由航空公司一方主导,你奈何不得,甚至无法可依,这是航空公司最“霸王”之处。南方航空公司法律顾问在回应北京律师刘家辉的诉讼时说:“航空公司在民航局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制定票价。航空公司推出特价机票,并明确提示使用条件,符合民航局的相关要求,并未违反法律。”

  刘家辉的确找不到相应的法律来支撑自己的“违约”,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27种“霸王条款”中,“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并不在其中。刘家辉所能依靠的只是“公益诉讼”。而今年10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诉法修正草案中,才增加了公益诉讼的内容,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是因为了解法律缺失,身为律师的刘家辉在今年5月3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当天,通过自己的微博发布了这个消息,以求舆论声援。

  退改签“有罪”,航班延误有理,这样的强者通吃的逻辑,在各类垄断市场并不鲜见。诸如“国际油价涨,中国油价涨;国际油价降,中国油价少降或慢降”这样奇特的市场现象,即是这类强者通吃逻辑下的蛋,它损害消费者利益,制造不公平。而这,正是大多数消费者耿耿于怀之处。 责任编辑:hdwmn_w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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